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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广告发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函授站(点):

根据教育部有关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就规范西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广告发布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西南林业大学名义发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广告,必须取得西南林业大学授权。

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尤其是关于办学主体、教育类型、专业、学制、学习模式、收费标准和方式、证书性质及获取等关键内容必须按照西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一规范表述。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欺诈性内容。比如:轻松拿学历、补贴学费、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不用学习、交钱拿毕业证、考试简单、通过率高、快速拿证、快速毕业等误导性宣传绝对不允许出现。

三、不得私自设计、印制、发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不得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开展或变相开展招生宣传;未经考生同意,不得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各函授站(点)招生人员在招生宣传过程中,对不清楚的问题不得擅自回答,应及时向西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咨询后再作回答。

四、禁止克隆或建设与西南林业大学相似度高的网站开展广告发布。使用自身网站或新媒体(微信、微博、QQ、抖音、快手、搜索引擎、社交网站、论坛等)发布广告,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意识形态安全的各项规定,向西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批。

请各函授站(点)对照上述要求细化具体落实措施,并开展自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西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实时进行抽查,对违规行为将依据合作办学协议(合同)严肃处理。

                                西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9月7日